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冤案错案,向全国人民控告河南周口中院法官枉法轻判,制造惊天大冤案错案,教唆犯已经逍遥法外,又轻判凶手,河南周口还有法吗,公道正义尽失,可以无事生非随意杀人,受害人家属申诉无门。中国法律不应成为杀人凶手和周口中院手中的玩物# 河南淮阳(2021)朱德敏恶性故意杀人案受害人家属致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控告书。
尊敬的院长: 2021年1月14日河南淮阳朱集乡大街发生了一起恶性杀人案。当天早上9点左右,凶手殴打受害人,受害人到派出所报警,派出所照常不出警处理。后凶手朱德敏在多名群众在场劝阻的情况下,残忍杀害毫无威胁的63岁老太太,给当地造成极恶劣的影响。周口中院判处凶手朱德敏死缓限制减刑 ,此判决解决了光棍凶手无地方吃饭的问题,凶手及怂恿其的兄弟姐妹都感激法院,只是使受害人含冤而死。家属强烈主张判处凶手死刑立即执行的理由和事实如下:
一、邻里纠纷不是故意杀人的免死金牌。凶手不劳动好赌博,在其兄弟姐妹怂恿下,多次无事生非,暴力恐吓威胁受害人拿2万元消灾,否则夺命。杀人动机是图财害命,周口中院简单归为邻里纠纷,包庇袒护了罪犯,掩盖了真实的犯罪动机图财。周口中院认定事实错误滥用法律,枉法裁判。
二、判决书中显示凶手认罪态度好不成立。庭审当中凶手对犯罪动机百般狡辩,凶手当庭表示杀人不后悔,周口中院法官颠倒黑白,在判决书上写后悔,以此轻判,包庇凶手,法官是何居心?有什么猫腻?凶手无道歉和分文未偿,这算哪门子认罪态度好?
三、本案无任何法定和酌定减轻从宽情节,并且有从重处罚情节。 多次殴打60岁以上的老太太,案发当天在杀害被害人前已有多次殴打情节,公诉人当庭也有讲到这方面。随意殴打老儒妇孺,特别是在杀害前有殴打情节,明显从重处罚情节。周口中院法官为何看不到?
四 、犯罪动机十分卑劣,凶手好逸恶劳,无收入,好赌,靠国家低保维持生计,在其亲戚多次唆使下,编造各种借口敲诈勒索钱财,不给钱就威胁夺命杀人。自己觉得光棍一条,破罐破摔,有家庭的人奈何不了他,警察也奈何不了。图财害命才是真正的犯罪动机。
五、犯罪情节非常恶劣,案发当天上午多次殴打我母亲,第一次殴打后,到派出所报警,派出所未出警。在人来人往的大街殴打一个瘦弱矮小的老太太,情节已经是非常恶劣了。凶手竟狂妄到有多名群众劝阻在场,众目睽睽之下用近三十斤的水泥块砸在我母亲头部并砸倒,我母亲已经倒在地上了,凶手继续猛砸我母亲头部,有好心群众强行拉开,凶手才停手。庭审中公诉人也曾说到这些,如果不是群众强行拉开,凶手极有可能继续无节制的砸我母亲的头。
六、凶手杀人手段非常残忍,面对一个63岁瘦小的老太太,可以说毫无威胁,用近三十斤重的水泥块猛砸头部数次,什么样的脑袋经得起一个强壮的男人用近30斤的水泥块砸,杀人的目的很明显,杀人的态度很坚决,就是强烈追求置人于死地。
七、凶手主观恶性极深,其为达到敲砸勒索钱财的企图,多次在村里扬言,早晚非杀了我父母老两口,把我小孩打死捣井里,把我母亲腿打断,把我母亲头打烂等狂言。
八、凶手人身危险性极大,其在亲戚唆使下,多次寻衅滋事,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只是法律在朱集没有贯彻,让他屡屡逃脱法律的制裁。我们也曾严肃警告他的违法行为,凶手及其亲属狂言,他就光棍一条,在哪里吃饭都是吃饭。凶手在过屋里随时准备斧头等凶器,随时伺机杀人,案发当天,凶手杀害我母亲后就回到家中拿出斧头站在我家门口要继续杀人,如果当时我小孩在家肯定难逃魔掌,后果更为严重,可见凶手人身危险性极大,我周围的群众也多次提醒万不可给凶手留一线生机,否则凶手有机会出狱后会更加狂妄,到时再杀人可不止杀一人了。
九、凶手平时霸道横行,肆意违法扰乱社会秩序,长期欺压我父母。所谓的邻里纠纷是凶手和其兄弟姐妹一手炮制的图财美梦的借口,我的家人躲无可躲,难道每天在家里不出门吗,报警警察不管,我们家的命就该被凶手打死吗?
十、凶手的光棍身份和生活状况决定了其再犯的可能性极大,凶手不劳动无收入,好赌,生活自然艰难,稍稍在他人唆使下,就极有可能破罐破摔,玩命他也不怕毫无顾虑,在杀害一条命后,未得到严惩,会更加张狂。
综上,试问法官如果你的母亲遭到长期欺压,随意殴打,两次提刀追砍,当地派出所又不作为,光天化日遭凶手杀害,你还会轻易放过凶手吗?结合犯罪前表现、犯罪动机、犯罪手段、犯罪情节、犯罪后果、主观恶性、人身危险性,犯罪后受审不悔罪、未予受害人家属道歉和分文赔偿、被害方态度等,可以说是罪行极其深重,完全应当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周口中院法官张福友枉法轻判,重罪轻罚,和凶手一样玩弄法律,周口中院判决不但没有化解社会矛盾,反而为再次出现重大刑事案件埋下祸根。任何一个法律工作者,单从凶手极深的主观恶性和极大的人身危险性看,这种社会的败类和毒瘤就应非杀不可。
此致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受害人家属
13728223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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